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曼德勒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缅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机构 >  其他经贸机构 >  正文

全缅旅游业主协会
2003-06-12 12:20
  (记者觉伦)一个国家的旅游业一定要有系统地发展,才会收到更大的效果。根据缅甸联邦国家领导人的指示,为了全面发展旅游业,於2002年10月24日,旅游业主们组织了旅游业主协会。

  全缅旅游业主协会在旅游部门领导的亲自关怀和监督之下,在200多位旅游业主中选出41位工作委员。

  全缅旅游业主协会的董事会领导人员:
  (1)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国家和发会第一秘书钦纽上将;
  (2)旅游部部长登佐准将;
  (3)旅游部副部长埃敏久准将;
  (4)旅游局局长吴钦貌拉等参加。

  旅游业主协会主席是钦瑞博士(绿阴宾馆)、秘书为吴仰温(Panorama )。

  工作委员的任期为两年。该会的会址暂时设在仰光市巴罕镇区珍珠路第20号。工作委员会正为不断增加新会员而努力。

  该会秘书吴仰温在谈到关於组织该会的宗旨时说:
  (a) 我们把国家适时制定的经济政策,作为工作指南,落实旅馆业的领导工作;
  (b) 贯彻国家的计划来发展旅游业;
  (c) 发扬缅甸人民的优良传统和风俗习惯,为提高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而努力;
  (d) 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为国家经济争取外汇收入;
  (e) 团结旅游业主参与国家的益国益民的事业;
  (f)维护缅甸的文化及风俗习惯,努力使缅甸旅游业达到世界水平;
  (g) 提高缅甸旅游业的服务水平,达到世界标准;  
  (h) 为提高旅游业的服务水准,邀请国内外学者和技术人员,在他们的协助下开办训练班或请他们参加合作,以此提高本会的领导作用;
  (i) 要求本会的基本章程不违反国家的现行法律、惯例、组织和指示,并促使本会得到更进一步发展。

  为了迅速发展旅游业,在全国分为仰光区、曼德勒区、蒲甘区、东枝区、毛淡棉区、勃生区、若开区等,以分头发展旅游业的业务。

叫鹏

  只要缅甸旅游业逐步得到发展,外国的游客即会源源不断来到缅甸的。自从1996年------缅甸旅游年 (Visit Mymmax Year 1996)后,外国游客特别感兴趣的是缅甸的古文物。国家也耗费了许多资金,装修了蒲甘古代佛塔。此外,如若开的旧都------谬宏城、额不里海滩、强达海滩、伟桑海滩等风景名胜地方,也吸引了不少外国游人。


  缅甸最南端的丹老、土瓦、高桑等地至今还保持着天然的花卉、鸟禽等之外,还有各种不同的水底珊瑚岛,稀有的鲨鱼,水底自然景观,也都能吸引游客。缅甸最北端的卡加坡雅西山,常年积雪的丰冈、呼高等地区,也是依然无损地保持着天然景观,游客们对这些地方也会特别发生兴趣的。

  除此以外, 额不里、瑞瓦财地区、茵丽湖、丹老群岛、沙龙岛、碧拉岛和中瓦岛也都是度假胜地。所以旅游业一发展,旅馆业也一定会发展起来的。全缅旅游业主协会为了涌现出有世界水准的旅馆,就一定要培养出有工作能力的服务员。

  旅游业主协会已准备开设各种训练班,甚至已计划发文凭给结业学员。为了迅速地进行工作,还组织了以下的委员会:
  1.发行书刊委员会。主席是钦瑞博士,秘书为吴昂阙,还有三个 成员;
  2.审定旅馆等级和定价委员会。主席是吴了貌端,秘书为吴尼 幸拉及三个成员;
  3. 组织委员会。主席是钦瑞博士,秘书为吴仰温及七个成员;
  4. 筹集基金委员会。主席是吴貌貌,秘书为吴伟润及三个成员;
  5.海外联络委员会。主席是钦瑞博士,秘书为吴佐明及三个成 员;
  6.宣传委员会。主席是吴貌貌(熊猫旅馆),秘书为吴昂阅和三 个成员;
  7.培训委员会。主席是吴仰温,秘书为吴昂乃及三个成员;
  8.纪律委员会。主席是吴尼幸拉,秘书为吴拉敏及七个成员。

  全缅旅游业主协会在缅甸旅游部及新加坡外交部的合作协议下,根据Initiative for ASEAN Integration的计划,开办了有关旅游业的培训班。2002年11月,由新加坡Raffles International Trading Centre (RITC)和Singapore Tourism Board (STB)公司在仰光主持开办了该培训班。

  2003年元月,在莱镇区(MICT Park ),举行第二届信息网络周(Myanmar ICT)时,全缅旅游业主协会与旅馆业主协会合作委派一位代表负责介绍了有关旅游业的信息。

  不久前,应昆明旅游业协会的邀请,该会委派秘书吴仰温和对外联络委员会委员貌貌吴医师参加了在昆明举行的讨论会,会上.讨论了中国游客到缅甸旅游之事宜。

  由於缅甸人民的忠厚、诚实、好客、爽直、热情的性格,加上能吸引游客的额不里海滩的胜地、蒲甘文化遗产、茵丽湖、卡加坡雅西山以及缅甸最南端地区优美景点,世界旅游业和缅甸旅游业一定会共同发展起来的,而且到那时,全缅旅游业主协会一定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自缅甸《经济贸易双周刊》第33期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曼德勒总领馆经商室邮箱